欧洲议会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投票决定实施第 11 条和第 13 条。就后者而言,现在这意味着科技公司现在对其用户在其平台上上传和托管的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第 11 条和第 13 条的具体内容,请查看这篇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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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如何投票
欧洲议会都以压倒性多数投票赞成执行第 11 条和第 13 条。以 348 票赞成和 274 票反对。 反对这些条款的人曾试图通过立法修正案,但在最后一刻未能获得足够的选票。 关于是否讨论修正案的投票,包括从版权立法中完全删除第 11 条和第 13 条,仅以五票之差被错过。 海盗党的德国环保部代表 Julia Reda 声称这是“互联网自由的黑暗日子”。 另一方面,欧盟竞争事务专员表示,第 11 条和第 13 条的通过是“好消息”。
现在由欧盟成员国通过自己的法律来帮助这些条款生效。 他们总共有两年时间来完全整合这些法律。
这不是已经投票了吗?
如本文所述,第 11 条和第 13 条确实已经通过了投票。 两者都已通过,但正在进行修改。 这次投票是最终版本,是在三部曲过程中进行的修改的所在地。
在之前的投票中,对第 11 条和第 13 条进行了修改,但没有实质性修改。 为了 example,在第11条中,现在允许从文章中提取“单个词”,而无需支付费用。 同样,对于第 13 条,它仅适用于托管大量上传内容并进行推广的平台。 什么构成一个大平台并不完全清楚。
第 13 条将为大型科技公司带来更大的权力
第 13 条要求托管用户内容的平台使用“上传过滤器”之类的东西,以确保不共享受版权保护的材料。 上传过滤器的实施成本很高。 这对于像谷歌这样的大公司来说很好。 但对于较小的初出茅庐的平台来说,这是一场噩梦。
此举将帮助大型科技公司的原因是他们有能力创建自己的上传过滤器。 然后可以将它们出售给较小的公司。 进一步扩大这些大型科技公司的立足点,使差距扩大。 这只是一个小 example 围绕第 13 条的短视。它破坏了创新。
根据第 13 条的支持者,这与第 13 条应该做的相反。涉及这些新的版权规则时,最重要的一点是帮助控制这些大型科技公司。 当它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扼杀较小的平台时。
反击是否为时已晚?
让你的声音被听到还为时不晚。 Saveyourinternet.eu 是一个致力于帮助确保人们可以轻松查看您的欧洲议会议员如何投票的网站。 此外,它还可以轻松联系您的欧洲代表。
投票可能已经通过,但对这一决定的厌恶对您所选择的代表来说至关重要。